为加大我市服务外包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根据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服务外包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服务外包人才是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服务外包经验或对国际外包市场熟悉的外包人才,特别是熟悉国际外包业务流程管理,能与国外外包客户进行直接业务沟通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第二条 服务外包人才实行资格登记制度。经用人单位申报和人事主管部门认定,对符合服务外包人才条件的填写《昆山市服务外包人才资格登记表》。《昆山市服务外包人才资格登记表》是符合本规定的服务外包人才在昆山工作享有一定便利和待遇的凭证,仅限于昆山市使用。
第三条 服务外包人才资格登记的主管机关是昆山市人事局。
第四条 申请服务外包人才资格登记应提供以下材料:
1.《昆山市服务外包人才资格登记表》(一式叁份);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3.与用人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
4.申请人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一寸证件照片一张;
5.医疗体检证明或用人单位的身体健康证明。
第五条 具有《昆山市服务外包人才资格登记表》的人员,符合《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昆创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留学人员来昆创业的若干意见》等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同时按照昆山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全市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有关规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享受下列待遇:
(一)在我市创办服务外包企业或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可以享受入境、户籍管理、医疗保障及保险、子女上学等便利和待遇。
(二)符合本规定的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内培训核心岗位员工,可事先提交培训计划,经审核后享受50%的培训补贴。补贴方法为以前一年度为基数,按当年新增培训员工数给予补贴指标。补贴标准为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0人次,每人每年最高3000元。补贴期限为3年。
(三)对在服务外包企业从事服务外包业务、工作一年以上并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高级人才,经申报和认定,按个人在服务外包企业的收入的5-10%给予奖励。
第六条 上述第五款(一)、(二)、(三)待遇的申报由服务外包人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昆山市服务外包人才优惠待遇申请表》(一式肆份),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报市人事局审批。对申报第五款(二)、(三)待遇的申请,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汇集后一式三份报送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市财政局审核后,报昆山市加快服务外包发展领导小组审定。
第七条 根据《2007年昆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服务外包人才提交《昆山市服务外包人才优惠待遇申请表》时,另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补贴
1.培训合同;
2.培训费用发票;
3.培训合格证明;
4.企业对员工所在岗位重要性的说明;
5.参加培训员工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的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6.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及验资报告;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二)服务外包企业中高级人才奖励
1.劳动合同和工作年限证明;
2.中高级人才个人获得的与服务外包有关的资质和证书;
3.企业出具的中高级人才对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说明;
4.申请人的收入证明;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第八条 上述第五款(一)、(二)、(三)所涉待遇的资金从昆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并按照《昆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符合本办法的服务外包人才须在办妥落户等相关调动手续一年后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并于每年一季度按规定报市人事局,逾期将不再受理。
第十条 《昆山市服务外包人才资格表》由本人保管,如该证书遗失,应该及时向承办部门申请补发,申请时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遗失证明。
第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按规定的条件程序认定和办理服务外包人才资格登记、申请待遇等手续,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由昆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